南京一家“调查公司”勾结移动公司员工,从后者手中购买特定移动用户的手机通话话单,进而“定位”机主的所处位置,并将这一信息加以贩卖。
澎湃新闻()从鼓楼法院获悉,9月22日,南京鼓楼区法院对以上描述的案件一审宣判,魏文昊等4人因犯有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罪,分别判处8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南京凯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凯宏公司)对外声称公司业务是“做投资管理”,其实是一家类似于私人侦探的“调查公司”,主要服务项目是帮客户“找人”、讨债。
现实中,如果有人欠债不还,又长期找不到债务人,那么,债主能联系这类调查公司,请他们代为讨债。这项工作最核心的是如何知悉“被讨债人”(债务人)的准确位置。因为,只有界定了债务人的具置了,才好一下子把人“抓到”。
凯宏公司的老板朱传林、陈刚强就动起了歪主意:通过移动公司的“内鬼”购买特定机主的通话详单,然后根据该机主常常会出现的位置推测出其大致的活动范围,再对照移动公司的2G/3G基站表,进而确定手机用户的所在位置。
于是,朱传林、陈刚强以和他的下属戴晓玲,先后找到了江苏移动公司职员魏文昊、中国移动公司的外包合作公司——京信通讯系统有限公司员工赵坤。
几个人一合计,事情就成了。移动公司员工魏文昊把移动公司内网的员工账号、密码告诉赵坤。这样,赵坤就可以查询任意一部移动电话的通话记录,也就是话单,内容有该电话通话时间、通话对象、通话时长、主被叫,占用的具体基站和小区。
而凯宏公司的员工戴晓玲依据公司领导安排,向赵坤发送需要查询的某个特定用户的手机号码,并接受赵坤发过来的该机主的详细话单。
随后,戴晓玲对照赵坤提供的2G/3G基站表,标注手机用户所在位置。“调查公司”就能开始“蹲守”了,一旦找到了债务人,就叫讨债的客户来,每单收取3—5万不等的酬劳费,而他们则定期支付给魏文昊、赵坤数千元乃至1万元不等的“好处费”。
据法院查明,至案发,赵坤总计提供特定移动用户的通讯记录82590条,涉及249个移动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赵坤、魏文昊分别收到4万元、5万元左右的好处费。
南京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赵坤、魏文昊、陈刚强、戴晓玲等人,犯有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罪。朱传林,在开设浴场时,因组织卖淫嫖娼,而被警方查处,被另案处理。
在9月22日的庭上,4名被告人都低头沉默不语,不愿接受各个媒体采访。1988年出生的戴晓玲听到获刑的判决后,一直流泪。
戴晓玲供述:“我以前就感觉这个事情不对,因为跟移动去买话单是泄露个人隐私的行为,我本来打算不做的,准备到过年之后不干”。
赵坤1985年出生,今年29岁。据供述,因为妻子没有工作,小孩刚出生用钱的地方又多,家里生活负担比较重,对方答应每个月给他好处费,他才动了邪念,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
陈刚强1981年出生,是年纪最大的,33岁。据供述,大专毕业后,他在徐州某街道安检办工作,2012年因个人原因被单位开除。2013年3月,他因为欠别人钱,被债主追债,因而结识了凯宏公司的老板朱传林。后来,索性加入了该公司,再后来升为公司副总。
本案的审判长邱筱颖对澎湃新闻说,个人隐私信息泄露关系民众切身利益,是相当普遍的现象,但走入司法程序的并不够多,此案有警示价值。
“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性问题,越来越为全社会所关注,公民有强烈的信息‘不安全感’。”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蔡道通说,公民个人隐私信息属于基本隐私权利,没有经过许可或同意,他人不得擅自公布或公开。如果公民个人隐私信息被大量非法泄露,会使实施不法行为,乃至实施敲诈勒索、诈骗、盗窃、绑架等犯罪更加容易。
蔡道通教授说,通过具体个案的刑法使用,司法也表达了鲜明的立场:保护公民基本人身权利,打击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的犯罪,司法不会“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