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投标人为宁波交工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有投标条件,现对移动式修建石料破碎加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投标。
首要要求:投标人已置办移动式碎石破碎加工主设备3台套(详见设备清单)用于投标人指定宁波市域规模内修建石料破碎加工出产,投标人依据投标人出产实际需要自行装备其他所需的辅佐设备、设备和人员,为投标人供给从原材料投料、破碎、筛分、产品入库、装车、主设备维修保养、场内原材料短驳运送等破碎加工全过程出产服务,详见“第五章 投标需求”。
3.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载(不良行为记载界定的规模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任部分通报中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中止投标期间内);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期被执行人。投标署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期信息进行查询(详细以开标当天“信誉我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期被执行人的,则作否决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情导致没办法查询且一时没办法康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提名人进行过后查询,如中标提名人为失期被执行人的,则撤销中标提名人资历,本项目从头投标;
4.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28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刻,下同,以付款成功时刻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收购服务渠道网上投标体系()报名,并自行下载投标文件。未下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收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买卖中心代为收取),不再供给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收购服务渠道网上投标体系运用付出宝或微信付出后自行下载。
5.1递送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即开标时刻为2022年10月12日14时00分,地址为交投阳光买卖服务渠道(鄞州区宋诏桥路52号凤凰新村78幢综合楼5楼开标室)。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经过“宁波市阳光收购服务渠道网上投标体系” 在本项目中获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经过“宁波市阳光收购服务渠道网上投标体系”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详细操作可检查“材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阐明》)。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递送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体系主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本投标项目的监督部分为:宁波交通工程建造集团有限公司收购监管领导小组(宁波交通工程建造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联络电线、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的前言
本项目投标公告一起在宁波市阳光收购服务渠道()、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买卖中心网()、我国投标投标公共服务渠道()、宁波交通出资控股有限公司网()、宁波交通工程建造集团有限公司网()、宁波市世界投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